用信用卡支付的可抵扣费用。这些费用属于哪个纳税年度?
如果我在12月份用信用卡支付了业务费用,我可以在哪一年从我的税款中扣除? 2011年(购买时)还是2012年(还清信用卡时)?
非常感谢国税局的出版物参考。
如果我在12月份用信用卡支付了业务费用,我可以在哪一年从我的税款中扣除? 2011年(购买时)还是2012年(还清信用卡时)?
非常感谢国税局的出版物参考。
根据你的评论“现金,我想这是独资企业(原文如此)的唯一方式”
考虑,我假设你是按收付实现制会计操作的。这里有两个不同但名称相似的概念: “payed for"(与支出有关)和 "payed off"(与债务有关)。这两个概念都出现在您所描述的案例中。
-首先,你用信贷支付了这笔费用 -然后,你偿还发生的债务。
根据收付实现制会计,你何时可以扣除费用是基于你何时支付费用,而不是你何时最终偿还任何因支付费用而产生的债务。
诚然,"现金基础 "并不是一个好名字,因为事情并不是仅仅围绕着现金进行的。相反,它是指当钱已经转手–无论是以现金、支票、信用卡等形式。也许 "货币交易基础 "可能是一个更好的名字,因为它将抓住支付的概念,无论是使用现金或信贷。不幸的是,我们还停留在行业建立的术语上。
根据本讨论,有一个税务法院的裁决,将信用卡的慈善捐赠的可扣除性比作在现金基础会计下经营的企业所产生的商业支出。(该观点是Larry Hess在该网站上提出的。)
简答。根据这个观点,你可以在费用发生时申请扣除。你不必等到你还钱的时候再去申请。(这同样是针对收付实现制的。)
538号公告规定:"在收付实现制会计方法下,一般在支付营业费用的纳税年度扣除。" 我认为上面的裁定是为了明确费用何时 “支付"。以我完全非官方的观点,我想这是有道理的。如果我去Office Depot买一盒信封,不管我是付现金还是刷信用卡,我都会同时拿着信封走出来。我不会走出来的时候想, "哈,我还没付钱呢” 如果门口的商店防盗警报响起,有人问我是否买了这些东西,我会说是的,对吧?
如果这还不能说服你,你可以随时找专业的税务咨询。
我是一名注册会计师,也曾是国税局的代理人和经理。无论你是现金制还是权责发生制纳税人,当你的卡被扣除时,你就可以扣除这笔费用。你可以这样想。你从信用卡公司或发行信用卡的银行借了钱 你拿这笔钱去购买产品或服务。您现在有了一笔支出,并对第三方负有责任。当您偿还负债时,您不能进行扣减。您的扣除是在您支付费用的时候。根据您购买的产品,您可能需要将其资本化。
作为一名专业的审计师和会计师,费用的扣除是在发生费用的年度申请的。它与何时支付没有关系。例如,我们可以赊账买东西,但并不意味着在支付的期间就可以扣除,这是不符合基本会计原则的。这是不符合基本会计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