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往往是按物品计算的。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有些物品是要交税的,有些不交税,这要看物品和你的关系。我建议每件商品都计算并存储税款,以考虑这些细微的差异。
EDIT: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被降权了,如果你不相信我,你可以随时向亚马逊查询 http://www.amazon.com/gp/help/customer/display.html/ref=hp_468512_calculated?nodeId=468512#calculated
我想他们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最后更新:
现在,如果有人进入您的网站,并从您的公司购买了一些东西(在加州),而产品的送货地址是内华达州,那么就不需要征税。如果他们的帐单地址在加州,而送货地址在内华达州,而且货物是运到内华达州的,你就不用报税。
如果您的购物车中混合了有形资产(电脑、鼠标、键盘)和无形资产(保修),且送货地址在加州,您需要对有形资产征税,但不需要对无形资产征税。
是的,你可以对整个订单征税。是的,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这已经 “足够好 "了,但我并不想提供 "足够好 "的解决方案,我只是想告诉你大型企业是如何运行和操作的。正如我所提到的,我已经使用名为Sabrix的软件(如果你没听说过,请谷歌)做了几个税务集成,并为BBC和Corbis(由比尔-盖茨拥有和运营)等公司做了这些集成。
不接受就不接受,但正确的收税方式,特别是考虑到美国和国际上复杂的税法,是按项目收费。如果你只是需要 "足够好 "的方法,可以随意按总额计算。
一些补充阅读。
http://en.wikipedia.org/wiki/TaxationofDigital_Goods
另一个可能对互联网征税的联邦限制是美国最高法院的Quill Corp.诉北达科他州案,504 U.S. 298 (1992),[6]该案认为,根据休眠商务条款,通过邮购购买的商品不能被征收州的销售税,除非供应商与征税的州有实质性联系。
1997年,联邦政府决定在一段时间内限制对互联网活动征税。互联网税收自由法》(ITFA)禁止对互联网接入征税,互联网接入被定义为允许用户访问通过互联网提供的内容、信息、电子邮件或其他服务的服务,可能包括访问专有内容、信息和其他服务,作为提供给客户的套餐的一部分。**该法对法规制定前征收的税款和网上购买实物商品的销售税有例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