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8 15:31:58 +0000 2014-01-28 15:31:5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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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房产的房贷退税问题

我已经购买了一套公寓,即将于2014年12月完工。

根据法律规定,我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本金不超过1L rs,前2年利息2.5L,然后1.5L(如果是第一次贷款,且贷款金额<=25L)。

我是从2014年4月开始的EMI。所以我只需要支付本财年的利息。

有人告诉我,我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因为房产正在建设中。一旦施工完成,我拿到房产,我就可以享受到收房后所付金额的税收优惠。

但是我可以在未来5年内享受在建期间支付的利息的税收优惠。每年我都可以享受已付利息的1/5。

是否有规定,我在本财政年度支付的利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答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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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12:00:26 +0000

退税可从您占有该房产的财政年度开始计算。所有在该财政年度支付的利息都可以申请。前几个财政年度支付的任何利息必须在接下来的5年中按比例计算,每年20%[1/5]。退税是指合并后的金额,按比例计算的金额没有额外的退税。

例如,您从2013年10月开始付款。您已于2014年12月收房。

你可以申请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财政年度的返还。

  • 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的利息支出可以纳入返还范围。 -此外,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的20%的利息支出也可以申请。 -注意总的限额是一样的。因此,如果您利用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的利息支出超过了豁免限额,您的20%的透支将无法申请。 -同样的规则适用于明年,即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的财政年度,你可以在同样的限额内额外加上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利息的20%。

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期间支付的本金(如有)不能在任何一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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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8 11:26:29 +0000

摘自文章 - 您是否充分利用了购房者的退税优惠? -

收房前支付的利息返还。只有当您的项目在开工后3年内完工时,任何施工前的利息也是允许扣除的。一旦房子准备好了,你可以根据第24B条规定,在拥有房子后的5年内,在150万卢比的范围内,以等额分期付款的方式申请扣除。举例来说,想象一下,你以11%的年利率,贷款30万卢比20年,购买了一套3年内完工的房产。当你拿到房产时,你已经产生了82,500卢比的利息。现在,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从第四个评估年度开始,在每年的利息退税之外,分五次扣除这82,500卢比的利息,每次16,480卢比。但是,如果你将房产出租,你可以要求从租金收入中扣除全部利息部分,因为在出租房产的情况下,实际支付的利息可以扣除,因此不受任何最高限额的限制。即使你有两套不同的房产贷款,其中一套是自住,另一套是出租,这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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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3 12:35:06 +0000

补充说明一下,如果您打算在收房后将房子租出去,并继续在另一个地方租房,您可以将支付的全部利息作为免税品。